就業津貼|領綜援在職殘疾人士每月獲發放額外500元就業津貼 為期3年

社會

撰文: 梁薾心

發布時間: 2024/09/01 15:51

最後更新: 2024/09/0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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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津貼預計由今年12月底開始發放。(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1日)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有勞參與」-「鼓勵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殘疾受助人就業津貼」試驗計劃,向領取綜援而有工作的殘疾人士,每月發放額外500元的就業津貼,為期3年。

試驗計劃由社署負責推行,旨在鼓勵有能力工作的殘疾綜援受助人走進社區,使他們的潛能得以發揮。有關津貼預計由今年12月底開始發放;津貼款項會按季以自動轉帳形式存入用以領取綜援金的有效銀行帳戶。

受惠人士須為正領取綜援並獲醫療評估為殘疾,及在計算就業津貼的月份從事有收入工作。符合資格的殘疾綜援受助人無須就試驗計劃提出申請,社署會根據社會保障電腦系統內的記錄,向合資格的受助人發出通知書,詳述試驗計劃的安排及各項詳情,包括發放津貼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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